2006年2月15日,财政部颁布《企业会计准则—基本准则》(财政部令33号)要求于2007年1月1日在所有企业执行;同时颁布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——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》(财会[2006]3号)以及《企业会计准则—应用指南》(财会[2006]18号),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,鼓励其他企业执行。今年一季度,厦门市财政局、国资委分别出文强调为统一会计核算口径,要求201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新准则。面临不到3个月的时间,要做好集团资产负债的全面清查、确认、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与帐户调整工作,这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为了顺利过度这次新旧准则的衔接,充分理解新准则的精要,集团邀请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专家为集团财务人员进行培训。 为避免影响正常工作,此次集团财务、审计人员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培训特选定在休息时间(10月24-25日),于东区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。在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,集团董事会、经营班子成员均到场参加培训。本次培训不仅梳理了新会计准则总体框架、主要特点、具体准则以及主要变化,还针对影响集团业务较大的相关具体准则、首次执行日报表转换等进行剖析,让参训人员获益匪浅。 |